全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标准
一、 资质一级企业
1、 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 管理割裂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
1) 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 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 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 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 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 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 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二、 资质二级企业
1、 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6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人员岗位证书;
3、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 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
1) 多层住宅80万平方米;
2) 高层住宅40万平方米;
3) 独立式住宅(别墅)6万平方米;
4) 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20万平方米。
5、 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 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 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三、 资质三级企业
1、 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2、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5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 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 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5、 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